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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技术专业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16-07-13    浏览次数:     来源: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生物技术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71002

学科门类:理学

主干学科:生物学 

一、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数、理、化基础知识和全面的生命科学基础知识,较系统地了解或掌握生物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接受良好的科学研究及科学思维方法的训练,掌握植物学、动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基因工程、发酵工程、酶工程和细胞工程等生物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并能利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在教学、科研、生物技术产业及其相关领域从事与生物技术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及生产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专门高级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1.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丰富的人文素养;

2.了解国家生物技术产业政策、知识产权等有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从事生物技术工作所需要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3.掌握基础生物学、微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及发酵工程等生物科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以及生物技术及产品开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

4.了解生物技术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基本的实验方法和科研方法,具备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实践能力;

5.了解与生物技术专业相关的各交叉学科的知识,具有适应相邻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6.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初步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

7.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实验实施,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8.具有健康的体魄,文明的行为习惯,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

三、课程设置结构体系

本专业课程结构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部分:理论教学类包括通识教育课(公共基础课和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教育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修课、专业任选课)三个教学平台。实践教学类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劳动教育、社会实践、专业见习、专业实习、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践、技能训练、毕业论文(设计)等部份。

四、实践教学

本专业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入学教育与军训、劳动教育、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术与科技活动、毕业论文(设计)等,具体安排如下:

1.入学教育与军训

入学教育与军训对培养学生的团体意识、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具有重要作用,入学教育与军训时间为2周,安排在第一学期入学后进行。

2.劳动教育、社会实践

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是促进学生素质获得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劳动教育时间为3周,第一、三、五学期利用周末和课余时间进行;社会实践3周,在寒、暑假中进行。

3. 专业见习

第二学期到生物技术相关企业参观见习2周;第三、五学期到农业生物技术和制药生物技术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参加可操作性强的专业见习两周。

4. 专业实习

第七学期或者是第八学期,相关企事业单位专业实习十二周。

5.学术与科技活动

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具体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业设计、大学生科技创新等比赛, 并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聘请省内外学者、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选择部分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工作。

6. 创新与创业实践。学生在校期间须参加职业资格或专业职称考试、学科竞赛与创业实践、科研创新实践、科研论文(文艺作品)创作等各类创新与创业实践活动,并至少取得3学分,超过学分可以冲抵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7.毕业综合训练

毕业综合训练及科研论文按生物技术专业毕业综合训练及毕业论文写作规范执行,安排在第七、八学期进行。通过撰写学期(或学年)小论文和毕业综合训练科研论文,使学生初步了解学术论文的选题、资料查询与筛选、正文写作、答辩的全过程以及规范化要求,对学生进行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的训练。第八学期毕业综合训练科研论文及答辩等工作占课堂教学时间4周。

、学制、学时与学分要求

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分制,弹性区间为3~6年。

2.学时与学分:共计2900学时,理论教学2080学时(114学分),实验教学820学时(28学分),综合性实践教学23学分,共计 165学分。

3.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学生所获得的、超过规定要求的学分,可以在通识教育基础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通识教育选修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之间进行任意转换;此外,超过创新创业课程8学分要求的学分也可以转换为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

、毕业条件、学位授予与学位课程

1.毕业条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学分要求,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规定要求方能毕业。

2.学位授予:取得毕业资格且学分绩点达到学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3. 学生修读第二专业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并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符合双专业毕业条件的,学校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4.学位课程: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分子生物学、发酵工程、基因工程、酶工程、免疫学。